红山文化标识征集公告
红山文化标识征集公告
红山文化标识征集公告 红山(hóngshān)(hóngshān)文化,作为中华文明“多元一体”起源的(de)(de)实证,不仅以物质创造(chuàngzào)与精神信仰的双重贡献,勾勒出中华文明早期进程的独特路径,更以龙图腾、玉礼器、宏大建筑等文化符号,成为中华文化总根系的“直根系”,印证了(le)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与深远影响。为进一步彰显红山文化的历史价值与时代价值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(zhēngjí)红山文化标识,诚邀各界人士以创新设计,诠释这一文明瑰宝的深厚内涵。
内蒙古自治区文物(wénwù)考古研究院
自公告发布(fābù)之日起至5月31日
专业设计机构、艺术院校(yìshùyuànxiào)师生、设计师及文化爱好者(àihàozhě),无论国籍、年龄、职业,均可参与。
1.文明(wénmíng)溯源,核心彰显:作品需深度挖掘红山文化内涵,体现红山文化中华文明(zhōnghuáwénmíng)(zhōnghuáwénmíng)源头地位的独特价值,展现出其对中华文明形成的深远影响。
2.古今交融,创意表达(biǎodá):以现代设计语言诠释古老文明,在保留文化(wénhuà)底蕴的同时,赋予作品时代感与(yǔ)创新性。注重形式美感与文化内涵的统一,确保标识辨识度高、记忆点鲜明,能够(nénggòu)跨越文化界限,引发广泛共鸣。
3.多维适用,传播导向:充分考虑标识在不同场景(chǎngjǐng)下的(de)应用需求,适用于文化遗址(yízhǐ)展示(zhǎnshì)、学术交流、文创产品开发、数字媒体传播等多领域,确保在平面、立体、动态等多种载体中均能保持良好视觉效果与文化表现力。
4.原创(yuánchuàng)至上,合规合法:作品须为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(fābiǎo)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,严禁抄袭、剽窃(piāoqiè)。作品内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,不得含有任何违法、违规或不良信息。
1.作品形式:提供彩色设计(shèjì)稿(gǎo),包括正视图、侧视图、效果图等,文件格式(wénjiàngéshì)为(wèi)JPG、PNG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;入围作品需提供AI、CDR、PSD等矢量源文件。
2.创意(chuàngyì)阐述: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,详细(xiángxì)阐释作品如何体现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(qǐyuán)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对中华文明形成的深远影响,设计理念、元素选取、色彩寓意等内容。
3.个人信息:个人参与者需(xū)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;机构(jīgòu)参与者需提供机构名称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联系人(liánxìrén)信息,所有信息务必真实有效。
将作品及相关材料(cáiliào)发送至指定邮箱:lnkgzp 163.com,邮件主题注明“红山文化标识征集+姓名/机构名称(jīgòumíngchēng)”。
1.资格初审:主办方对投稿作品进行合规性审核,筛选出符合要求的(de)作品进入初评环节(huánjié)。
2.专家评审:组建由考古学家、历史学家、文化学者(xuézhě)、设计专家构成(gòuchéng)的评审委员会,从文化内涵、创意设计、实用性等维度进行(jìnxíng)综合打分,确定入围作品名单。
3.网络公示:入围作品通过(tōngguò)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(gōngzhòng)号公示5天,接受公众监督(jiāndū)与投票,结合专家意见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1.一等奖1名:奖金人民币1万元,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,作品将作为红山(hóngshān)文化官方标识,用于各类宣传推广与文化活动。
2.二等奖2名:奖金人民币3千元,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。
3.优秀奖10名: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及红山文化学术纪念品。
九(jiǔ)、知识产权说明
1.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红山文化研究院所有,主办方(zhǔbànfāng)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(xiūgǎi)、使用、传播、许可第三方使用等,无需另行支付费用。
2.投稿者须保证作品原创性,若涉及版权纠纷,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;如已(yǐ)发放(fāfàng)奖项,红山文化研究院有权追回。
3.本次征集(zhēngjí)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红山文化研究院所有。
传真(chuánzhēn):024-22825036
咨询电话(zīxúndiànhuà):024-22825135
通讯地址(tōngxùndìzhǐ)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六经街7号110001
回溯文明之源(zhīyuán),共绘红山新(xīn)章。期待您以匠心之作,为红山文化注入新的时代活力,让这一中华文明的璀璨明珠,在世界文化舞台上绽放更加夺目的光彩(guāngcǎi)!
红山文化研究院(yánjiūyuàn)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
2025年(nián)5月11日

红山(hóngshān)(hóngshān)文化,作为中华文明“多元一体”起源的(de)(de)实证,不仅以物质创造(chuàngzào)与精神信仰的双重贡献,勾勒出中华文明早期进程的独特路径,更以龙图腾、玉礼器、宏大建筑等文化符号,成为中华文化总根系的“直根系”,印证了(le)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进程中的核心地位与深远影响。为进一步彰显红山文化的历史价值与时代价值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(zhēngjí)红山文化标识,诚邀各界人士以创新设计,诠释这一文明瑰宝的深厚内涵。
内蒙古自治区文物(wénwù)考古研究院
自公告发布(fābù)之日起至5月31日
专业设计机构、艺术院校(yìshùyuànxiào)师生、设计师及文化爱好者(àihàozhě),无论国籍、年龄、职业,均可参与。
1.文明(wénmíng)溯源,核心彰显:作品需深度挖掘红山文化内涵,体现红山文化中华文明(zhōnghuáwénmíng)(zhōnghuáwénmíng)源头地位的独特价值,展现出其对中华文明形成的深远影响。
2.古今交融,创意表达(biǎodá):以现代设计语言诠释古老文明,在保留文化(wénhuà)底蕴的同时,赋予作品时代感与(yǔ)创新性。注重形式美感与文化内涵的统一,确保标识辨识度高、记忆点鲜明,能够(nénggòu)跨越文化界限,引发广泛共鸣。
3.多维适用,传播导向:充分考虑标识在不同场景(chǎngjǐng)下的(de)应用需求,适用于文化遗址(yízhǐ)展示(zhǎnshì)、学术交流、文创产品开发、数字媒体传播等多领域,确保在平面、立体、动态等多种载体中均能保持良好视觉效果与文化表现力。
4.原创(yuánchuàng)至上,合规合法:作品须为原创,未曾公开发表(fābiǎo)或用于其他商业用途,严禁抄袭、剽窃(piāoqiè)。作品内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,不得含有任何违法、违规或不良信息。
1.作品形式:提供彩色设计(shèjì)稿(gǎo),包括正视图、侧视图、效果图等,文件格式(wénjiàngéshì)为(wèi)JPG、PNG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,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;入围作品需提供AI、CDR、PSD等矢量源文件。
2.创意(chuàngyì)阐述:附5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,详细(xiángxì)阐释作品如何体现红山文化在中华文明起源(qǐyuán)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对中华文明形成的深远影响,设计理念、元素选取、色彩寓意等内容。
3.个人信息:个人参与者需(xū)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;机构(jīgòu)参与者需提供机构名称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联系人(liánxìrén)信息,所有信息务必真实有效。
将作品及相关材料(cáiliào)发送至指定邮箱:lnkgzp 163.com,邮件主题注明“红山文化标识征集+姓名/机构名称(jīgòumíngchēng)”。
1.资格初审:主办方对投稿作品进行合规性审核,筛选出符合要求的(de)作品进入初评环节(huánjié)。
2.专家评审:组建由考古学家、历史学家、文化学者(xuézhě)、设计专家构成(gòuchéng)的评审委员会,从文化内涵、创意设计、实用性等维度进行(jìnxíng)综合打分,确定入围作品名单。
3.网络公示:入围作品通过(tōngguò)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(gōngzhòng)号公示5天,接受公众监督(jiāndū)与投票,结合专家意见确定最终获奖名单。
1.一等奖1名:奖金人民币1万元,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,作品将作为红山(hóngshān)文化官方标识,用于各类宣传推广与文化活动。
2.二等奖2名:奖金人民币3千元,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。
3.优秀奖10名:颁发(bānfā)荣誉证书及红山文化学术纪念品。
九(jiǔ)、知识产权说明
1.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红山文化研究院所有,主办方(zhǔbànfāng)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(xiūgǎi)、使用、传播、许可第三方使用等,无需另行支付费用。
2.投稿者须保证作品原创性,若涉及版权纠纷,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;如已(yǐ)发放(fāfàng)奖项,红山文化研究院有权追回。
3.本次征集(zhēngjí)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红山文化研究院所有。
传真(chuánzhēn):024-22825036
咨询电话(zīxúndiànhuà):024-22825135
通讯地址(tōngxùndìzhǐ)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六经街7号110001
回溯文明之源(zhīyuán),共绘红山新(xīn)章。期待您以匠心之作,为红山文化注入新的时代活力,让这一中华文明的璀璨明珠,在世界文化舞台上绽放更加夺目的光彩(guāngcǎi)!
红山文化研究院(yánjiūyuàn)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院
2025年(nián)5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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